广大市民朋友们:
为创造文明和谐的宜居环境,共建文明城市,创建全国卫生城市,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:
1.遵守公德,规范养犬。养犬需自觉到所在村(居)、社区办理养犬登记证牌,不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。
2.加强管理,爱护环境。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、公园绿地、花圃草地。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,及时清理犬的粪便。
3.尊重他人,文明养犬。带犬只外出时,自觉为犬只戴上嘴套,使用犬链绳牵领,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,避免犬只接近儿童、老人、孕妇等特殊群体。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只禁入的规定,不带犬只乘坐公交车。
4.做好防疫,避免传染。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,及时到防疫部门进行免疫检查,注射疫苗,领取免疫证牌。
5.文明劝阻,自觉遵守。市民在养犬前,对是否适合养犬做好评估调查。如遇周边邻居强烈反对时,要自觉放弃,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。
文明养犬,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,希望广大市民规范养犬行为,做一个文明市民,为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!
霍州市文明办
年4月22日
来源:霍州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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